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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台湾一名法警性侵服劳役男子 一审被判3年5个月

nowayer, 发表于:2009-07-28 17:19:16, 分类:新闻动态 浏览( ) 评论( )  收藏这篇日志

  中新网7月28日电 据“中央社”报道,前台北地检署许姓男法警今年4月间带领获缓起诉的被害男子服义务劳役时,涉嫌对被害人性侵得逞。台北地院判决前法警有期徒刑3年5月。全案可再上诉。

  许姓前法警4月13日带领被害人在台北地检署第2办公大楼9楼从事义务劳役,假借职务上带领对方从事义务劳役的机会,趁被害人躺在铺有纸板的地板上休息时,徒手抚摸被害人胸部。

  被害人惊醒后,翻身告知许姓前法警不要乱来等话,但许姓法警仍强行褪去被害人牛仔裤拉炼,对被害人强制猥亵得逞。被害人心想对方是法警,一时不知如何自处,在场发呆约3分钟后,没想到许姓前法警又回到现场逼迫被害人口交得逞。

  全案经被害人报案,台北地检署审酌许姓前法警为逞个人性欲而涉案,严重破坏司法形象,导致被害人所受危害,案发仅8天就将许姓前法警起诉,并建请法官从重量刑。同时将这位法警停职。

  台北地院认为,许某是具有法定职务权限的公务员,却假借职务上的权力、机会,对男子以违反意愿方法而为性交,因此判处有期徒刑3年5月。全案可再上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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